《實施方案》明確,補貼產品為節能日光溫室(塑料大棚)標準化鋼結構骨架,且該鋼結構骨架已應用于本地區日光溫室,補貼產品品目為鋼結構骨架節能日光溫室,主要包括全落地式、半落地式節能日光溫室和鋼結構骨架大棚。
補貼范圍:在內蒙古自治區范圍內實施。對納入政府規劃的設施農業園區、綜合性農業園區或集中連片建設區的鋼結構骨架節能日光溫室進行補貼試點,優先支持全落地式和半落地式鋼結構骨架節能日光溫室。
補貼對象:購置鋼結構骨架開展節能日光溫室和大棚建設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起補面積:個人享受鋼結構骨架日光溫室補貼的起補面積為單棟不低于667平方米累計室內面積2000平方米,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享受鋼結構骨架日光溫室起補面積為單棟不低于667平方米累計室內面積10000平方米。起補面積不包含耳房,單棟鋼結構骨架日光溫室室內面積不足667平方米的不補貼。
補貼資金規模:每年內蒙古從年度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總規模中安排最高3000萬元,盟市安排中央財政資金規模不超過本盟市資金規模的10%,用于農機購置補貼試點,按照申請補貼先后順序,全區年度資金用完為止。
補貼額度:
1.全落地式鋼結構骨架節能日光溫室:鋼結構骨架日光溫室每平米室內面積補貼30元。
2.半落地式鋼結構骨架節能日光溫室:鋼結構骨架日光溫室每平米室內面積補貼22.5元。
3.鋼結構骨架塑料大棚:鋼結構骨架塑料大棚每平米室內面積補貼9元。
單棟鋼結構骨架日光溫室(塑料大棚)室內面積超過667平方米的可以按比例折算補貼額度。

操作流程:節能日光溫室(塑料大棚)標準化鋼結構骨架購置補貼試點工作實行“先申請審核、再錄入系統、先建設后補貼、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的補貼操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