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當前,江蘇省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問題仍然存在。《通知》要求,各地要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有關要求,對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違規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擴大自然保護地、違規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違法違規批地用地等違反“六個嚴禁”的耕地“非農化”行為立即糾正,堅決遏制新增問題發生。
《通知》明確,禁止占用耕地種植嚴重破壞耕作層的林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綠化裝飾以及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植物。要嚴格控制鐵路、公路兩側用地范圍以外綠化帶用地審批,道路沿線是耕地的,兩側用地范圍以外綠化帶寬度不得超過5米,其中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禁止以河流、濕地、湖泊治理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要依據相關規劃,充分考慮自然生態狀況科學開展濕地修復和退圩還湖,不準在城市建設中違規占用耕地建設人造濕地公園、人造水利景觀,確需占用的,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綜合運用衛星遙感影像和信息化技術、資料審核、實地核查等手段,結合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等工作,全面摸排清查違反“六個嚴禁”等耕地“非農化”行為的具體情況,對排查出的違法違規用地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嚴肅查處整改。
地方各級政府要承擔起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對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及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等負總責,強化對下一級政府的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要加強宣傳引導,形成堅守底線、保護耕地的良好氛圍。對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失職瀆職的領導干部,依紀依規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