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關于促進設施農業綠色高效發展的指導意見》(京政農發〔2020〕157號),設立設施農業發展以獎代補項目(以下簡稱“獎補項目”),圍繞綠色安全高效生產,推動產業集群成鏈,創新發展模式,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穩定農民就業和增收,優先盤活利用閑置設施,重點改造提升老舊設施,支持新建標準化、宜機化、智能化設施,打造一批規模化、現代化設施農業基地,穩步推進全市設施蔬菜(含草莓、西甜瓜)產能提升、產品安全、產業升級。到“十四五”時期末,實現全市蔬菜自給率提升至20%以上,總產量不低于220萬噸。
各區人民政府是獎補項目審核和建設監管主體,也是獎補資金使用管理主體。為指導各區規范實施獎補項目,制定《北京市設施農業發展以獎代補項目實施辦法》。
二、政策特點和內容
1.明確重點支持方向,強化政策穩定性。獎補項目優先盤活利用一批閑置設施,重點提升改造一批老舊設施,支持標準化、宜機化、智能化設施新建、綜合生產水平提升和全產業鏈發展。
2.明確補助比例,指導資金合理使用。獎補資金以“項目制”方式開展扶持,其中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生產、產業融合程度高、引領帶動作用強、建設投產迅速的項目可為重點項目,其余為一般項目。對于建設內容僅為生產相關設施建設的項目,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的市級獎補資金補助比例分別不超過60%和50%;對于建設內容包含園區基礎設施和環境提升的項目,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的市級獎補資金補助比例均不超過30%。獎補項目建設內容中已按照規定享受其他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再重復享受獎補資金補助。
3.優化實施程序,健全項目儲備機制。各區應研究明確本區設施農業發展規劃和目標,加強設施農業政策宣傳,公開公平公正遴選項目,建立項目儲備滾動接續的長效機制。各區應提前編制本區獎補項目實施方案報送市級備案。納入區級實施方案的項目,須具備啟動實施的必要條件,且自市級下達備案意見之日起一年內完工投產。
4.優化下撥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市級財政分三批向通過備案的區撥付獎補資金:項目通過市級備案后,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70%;項目建設完工且區級驗收合格后,撥付補助資金總額的20%;項目按要求投入生產一年,撥付剩余10%資金。
5.明確職責分工,加強項目實施監管。各區依據市級下達的備案意見,及時啟動項目建設,建立項目清單和進度臺賬,嚴把項目質量,加強過程監管,按照實施進度及時撥付資金。項目完工后,各區應及時組織驗收,做好績效跟蹤自評,整理歸檔項目相關資料,并加強項目投產后的監管。市級將視情況開展抽查、檢查和綜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