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加快農業保險高質量發展,四川省財政廳近日制定了《四川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重點對農業保險補貼政策、資金管理、保險方案、保障措施、績效管理和監督檢查等方面進行了細化要求。 《管理辦法》明確,四川省農業保險保費補貼險種分為兩類: 一是中央補貼險種,包括種植業的水稻、玉米、小麥、馬鈴薯、油菜、三大糧食作物(水稻、玉米、小麥)制種;養殖業的能繁母豬、育肥豬、奶牛;林業的公益林、商品林;以及涉藏特定品種青稞、牦牛、藏系羊。 二是省級財政獎補(含統籌使用中央財政獎補資金)范圍的地方優勢特色保險品種,獎補資金重點支持育肥豬價格指數保險;川菜、川果等優勢特色產業;蔬菜肉蛋、水果水產、牦牛藏系羊的價格保險和收入保險等特色保險以及符合監管要求的“保險+期貨”等。
《管理辦法》指出,保險責任涵蓋四川省主要的自然災害、重大病蟲鼠害、動物疾病疫病、意外事故、野生動物毀損等風險。中央補貼險種不得設置絕對免賠,科學合理的設置相對免賠;地方補貼險種的保險條款和費率由承保機構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在充分聽取當地財政、農業農村、林草、保險監管等部門和農戶代表意見的基礎上擬訂。政策性農業保險費率應該按照保本微利原則厘定,綜合費用率不得高于20%。
同時,財政廳將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承保機構逐步建立中央補貼險種費率動態調整機制,合理確定費率水平,適當降低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保險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