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報廢補貼農機種類為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機動噴霧(粉)機、機動脫粒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等7類。2020年報廢農機確定為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以后年度,報廢補貼農機種類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在報廢條件上,山東省要求補貼的報廢農機應當主要部件齊全,來源清楚合法,機主應就機具來源、歸屬等作出書面承諾。納入牌證管理的農機需要提供農機牌證管理機構核發的牌證;無牌證或未納入牌證管理的,應當具有銘牌或出廠編號、車架號等機具身份信息。除滿足上述條件外,補貼的報廢農機還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是小型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0年,大中型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5年,履帶拖拉機報廢年限為12年,自走式聯合收割機報廢年限為12年,懸掛式玉米聯合收割機報廢年限為10年,水稻插秧機、機動噴霧(粉)機、機動脫粒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報廢年限為10年;二是未達報廢年限,但安全隱患大、故障發生率高、損毀嚴重、維修成本高;三是國家明令淘汰的農機具。
在補貼標準上,山東省規定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由報廢部分補貼與更新部分補貼兩部分構成,資金從農機購置補貼中列支。報廢部分補貼實行定額補貼,單臺農機報廢補貼額原則上不超過2萬元。更新部分補貼標準按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相關規定執行。機主可以購買與報廢種類和數量不同的農業機械。個人年度內享受報廢補貼的農機數量不多于5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年度內享受報廢補貼的農機數量不多于10臺,縣域內年度報廢補貼機具總量不超過購置補貼機具總量。
按照意見規定,報廢農機回收企業包括具備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和依法具有農機回收拆解經營業務的維修網點、合作社等其他企業。回收企業應當符合《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要求,遵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環保的規定?;厥掌髽I由各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按規定審核確定,報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備案并通過本市媒體和省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向社會公布。 回收企業要嚴格按照《報廢農業機械回收拆解技術規范》,開展報廢農機回收拆解工作,對回收的農機及時進行拆解并建立檔案,對國家禁止生產銷售的發動機等部件進行破壞性處理。拆解檔案應包括銘牌或其它能體現農機身份的原始資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h級農業農村部門應對回收企業拆解或者銷毀農機進行監督,探索遠程監控回收拆解機制,督促回收企業留存好拆前、拆中、拆后照片等資料。
意見強調,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商務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監督管理,對未納入牌證管理的農機具,要制定風險防控措施,嚴格加強監管,嚴查虛假報補等騙套補貼資金的違規行為,嚴懲違規主體。發現回收企業存在違規行為,應視情節輕重,采取警告、通報、暫停參與補貼實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參與補貼實施等措施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套取國家補貼資金的企業、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要參照農機購置補貼的有關規定和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來源:山東農業信息網